現(xiàn)代經濟社會建設,離不開金融的支持,“雙碳目標”催生了“碳金融”,碳金融的意義就在于通過對“碳資產”的開發(fā),發(fā)揮金融的杠桿作用,推動全社會的低
碳減排行動,碳金融是
低碳經濟的“催化劑”。
碳資產
碳資產本質上是一種可量化的有價交易權,是具有流動性的
綠色資產。碳資產的構成主要包括產碳企業(yè)排放量配額(
碳指標)、企業(yè)主動減碳對應新增量、實施減排項目(
CDM,
CCER*)獲得的減排量信用額、竹林和森林
碳匯、海洋
碳匯等。
碳資產的價值通過
碳排放權交易形式來實現(xiàn)。運用市場機制調節(jié),從
碳排放源頭發(fā)力,賦予碳資產金融商品資產屬性,并且通過
平臺交易變現(xiàn)為現(xiàn)金流,促進減排行動,是金融制度的創(chuàng)新。“十四五”期間,減排主要行業(yè)包括電力、鋼鐵、水泥、化工等行業(yè),這些行業(yè)將納入碳排放權交易進行管理。
碳資產管理本身是一種約束激勵機制。在碳達峰情況下,新增產能對應的碳排放額度必須首先取得碳指標,可以通過碳交易實現(xiàn),活躍碳市場;也可以通過CDM和CCER ,通過提升技術進步來完成。
事實證明管好用好碳資產,在為企業(yè)實現(xiàn)低碳轉型服務的同時,還能防范風險。英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曾因碳資產管理不善,疊加碳排放配額
價格上漲的影響,導致企業(yè)無資金購買生產所需配額,只能靠英國政府提供的1.2億英鎊貸款才勉強完成
履約,進而使該公司債臺高筑,最終破產清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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